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性

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性

来源:保捱科技网

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