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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员工有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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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员工有没有赔偿金根据情况而定:

1、公司被收购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连续计算,由劳动者和收购的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此时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与员工劳动关系的,此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是公司破产、被撤销、解散等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也会有经济补偿。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一、原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新公司签合同吗

不能。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

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并且,员工辞急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实际中,员工找到新的公司之后,还是要先跟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根据以下规定:

1、跟公司协商;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最后,其实一般员工找到下一家公司后,新公司会先确定员工是否有其他的劳动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造成同时存在两份劳动合同的局面。并且,为避免被原公司请求赔偿,建议也要遵守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公司收购员工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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