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

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

来源:保捱科技网

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包括:

1、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2、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反之,危害公共安全意味着行为具有公共危险,因此,这些犯罪被称为公共危险犯;

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益,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3、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