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孩子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孩子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赠与孩子的,为孩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由抚养孩子的一方暂时保管。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但是不能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