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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医保新规

来源:保捱科技网

律师分析: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的医保支付标准,其中包括谈判药品中的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等新药品,以及一些其他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将有所调整。此次调整的目的在于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医保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医保新规还涉及到一些其他方面的调整。例如,对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费、透析费用的支付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待遇的相关也进行了明确。

【法律依据】: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第四章第十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按 支付;未列入目录的药品,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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