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不一定会追究刑事责任。
1.如果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死亡一人及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致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论是否致人死亡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一、危险驾驶罪的概念是指什么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二、驾驶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才会处管制并处罚金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车,情节恶劣;
2、酒后驾驶机动车;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