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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羁押什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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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

羁押,指因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等候审判的期间。如果判决无罪,立即释放,并赔偿被羁押人经济损失。如果判决有罪,羁押期间折抵刑期。因此羁押更严重一些。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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