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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4岁男生发关系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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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4岁男生发关系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视情况而定:

1、受害者已满十四周岁,犯罪者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如果是违背了其自主意志的,属于强奸行为,应以强奸罪论处;

2、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性行为的,则不是强奸,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强奸罪有以下构成条件:

1、对象要求:如果对象是幼女,犯罪对象是幼女性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如果对象是女性,其犯罪对象是女性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性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女性意志;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以强奸为目的,即行为人追求与被害人非法强行发生性行为。

综上所述,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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