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的情况和范围:
1.公民被逮捕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无罪可要求赔偿。
2.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案件撤销或不起诉可要求赔偿。
3.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案件撤销或无罪判决可要求赔偿。
4.原判已执行的再审无罪可要求赔偿。
5.刑讯逼供、虐待导致伤害或死亡可要求赔偿。
6.违法拘留、剥夺自由、使用武器造成伤害或死亡可要求赔偿。
7.其他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可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以下是可以要求刑事赔偿的情况:
1. 在公民被逮捕后,若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则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2. 若公民因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案件被撤销或不起诉,也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3. 若公民因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案件被撤销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同样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一、公诉案件撤诉后被告能获得赔偿吗
公诉案件撤诉后如果有以下情形被告可以获得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包括哪些
对人身权的侵犯可以获得赔偿的,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第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第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第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构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拓展延伸
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等行为。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公民在遭受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时,有三种情况可以提出赔偿请求。一是公诉案件撤诉后,被告可以获得赔偿;二是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包括违法拘留或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等行为;三是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是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情形。因此,公民在遭受以上违法行为时,有权利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