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 结婚 的。按照规定, 禁止结婚 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妻。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