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法定分立形式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1、派生分立: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2、新设分立: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债权债务需要清算吗
债权债务需要清算。债权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无权要求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三、公司法里面有三个内容相对应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八、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