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欠债不还的人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人民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