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有决和注射两种方式,现阶段基本采用注射死刑,有专门的注射死刑车。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最高人民批准,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一、死刑立即执行流程是什么?
①原审人民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交付执行。超过7日没有执行死刑的,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近亲属提出会见被告人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②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的,应当在3日以前通知人民派员临场监督。
③死刑可以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和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
④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验明正身,还要讯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作出裁定。
⑤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员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⑥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有关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