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登记在妻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妻子婚前购买并且已经付清房款的,那么是属于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即使登记在妻子名下一般也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房屋是归哪一方的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处理办法是: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二、婚前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车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个人财产是一方婚前的财产,所以婚前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后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另一方,则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购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债务人妻子的财产可以进行执行吗?
债务人妻子的财产可以执行。法律规定,妻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