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支付的彩礼属于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结婚前支付的彩礼视为女方个人财产,除非未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影响给付人生活。双方离婚时男方可要求返还。如果是结婚登记后支付的彩礼,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将会判决;如果是结婚登记前支付的彩礼,除以下情形外,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