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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应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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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1、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1)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又计征消费税。(2)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3)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和消费税。2、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不计征消费税。

以下是缴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第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九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二十条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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