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施工合同上的竣工结算人有哪些责任

施工合同上的竣工结算人有哪些责任

来源:保捱科技网

施工合同中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

1、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一、工程款包含哪些

工程款包括的内容是: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二、甲方拖欠工程款应该怎样处理

甲方拖欠工程款的处理:

1、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收集汇总所有涉案工程的资料,特别是影响工程价格的书面材料,如质量和价格清单、签证变更等,绘制竣工图纸,编制结算书,并按合同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

2、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商可以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甲方逾期不支付的,承包商可以申请人民依法拍卖工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支付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从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六个月,承包商享有的优先受偿权消除。此外,承包商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方向仲裁方申请解决,甲方可以向人民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收到仲裁判决书后,甲方可以强制人民事仲裁判决。

三、工程竣工后是否要结算

工程竣工后必须结算。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因此工程竣工后必须结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