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符合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相关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物业纠纷案件中的物业所在地正体现其专属性的联结点。
一、装饰装修合同属于没有专属管辖范围内吗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两类:一类是国内案件的专属管辖: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涉外案件的专属管辖则是:因三资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当事人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2、当事人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在确定地域管辖时,应首先看专属管辖,而后考虑协议管辖,最后才是法定管辖。协议管辖不可以排除专属管辖的适用。
三、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所以股权转让纠纷并不是民事诉讼法中专属管辖的案件,应该是按合同纠纷进行管辖,由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进行管辖。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