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拘留15天不会有案底,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的记录,但被行政处罚会留有档案,可以查询到,一般不会对当事人的生活有影响。
《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机关、机关、人民、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依据。行政机关认定失信行为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可认定失信行为的依据包括: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以及法律、法规或者党、文件规定可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行政机关认定失信行为后应当如实记录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