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适用情形,并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取保候审结案时间进行了说明。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为十二个月,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分析
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在以下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团伙诈骗
5000,从犯如果没有其他犯罪情节或者后果且不累犯本人一贯表现还可以的最坏的结果是判拘役三个月。
一、解除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的
一般是5~6个月结案的,但是法律上有规定,解除取保候审之后的12个月之内没有起诉的话就必须结案。1.取保候审一般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结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最长时间的,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第二百零二条: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结语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适用于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下采取取保候审。同时,《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诈骗罪的不同金额标准以及从犯的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需要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结案,解除取保候审之后的12个月之内没有起诉的话就必须结案。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