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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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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双方自由协议为主,判决为辅。无法协商则会基于原则分割房产,保护妇女、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如果夫妻一方损害共同房产,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为,当事人自由协议为主,判决为辅。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会基于以下原则进行房产分割: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房产,该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得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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