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一方在一年内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会受理。然而,如果审理后发现没有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将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法律分析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会受理。但是人民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应对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反悔的法律解决方案
当一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分割达成协议后又反悔时,可以采取一些法律解决方案。首先,可以通过和解协商的方式尝试解决争议,通过双方的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分歧。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采取诉讼途径,向提起诉讼,要求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强制执行。此外,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约束力。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对协议反悔,可以向人民申请变更或撤销。然而,会在审理中发现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将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解决房产分割争议,可尝试和解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提起诉讼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需遵循法律程序及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