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取保候审的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如果被判无罪或者案件结案后,其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 直接领取退还。当事人可以到窗口直接领取保证金的退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转账退还。当事人可以提供银行账号等信息,要求将保证金转账退还到指定账户。
3. 调减已缴纳的罚款金额。如果当事人还存在罚款等其他款项需要缴纳,可以把保证金中的一部分调用来支付这些款项,剩余部分再退还当事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必须缴纳保证金。案件结案后,保证金应当退还;如果被判决有罪,可以抵缴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数额;如果判决缓刑,可以作为缓刑考验期内的保证金;如果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应当全部退还。
第一百三十三条:保证金的数额,由审判长根据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决定,并报批上级人民。
第一百三十四条:保证金缴纳后,应当及时告知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指定的代理人。保证金应当存入银行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专门基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