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机关或机关通缉;
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三年内;
5、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五年内;
6、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经理,且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三年内;
7、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
8、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机关或者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法律和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