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证不算林权证。
退耕还林证和林权证是不同的证书。退耕还林证是农民因退耕还林而获得的一种证书,证明该土地已经归还到国家的森林资源中。而林权证是指在林地上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是国家授权给林地权属人或使用人的证明文件。
退耕还林证的作用如下:
1、证明土地的归属:退耕还林证是证明土地已经归还到国家的森林资源中的证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土地的归属情况;
2、享受相关优惠:持有退耕还林证的农户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如森林保险、生态补偿等;
3、开展经济活动:持有退耕还林证的农户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如种植林木、采摘果实、养殖蜜蜂等,从中获得经济收益;
4、保障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证的核发是为了保障生态环境,持有证书的农户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林地保护和管理,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退耕还林证并不等同于林权证。退耕还林证只是证明土地已经归还到国家的森林资源中,而林权证是对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在林地权属或使用权方面,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权利义务,因此不能混淆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
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