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员工能否拒绝公司的加班安排?

员工能否拒绝公司的加班安排?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分析:一、员工能否拒绝公司的加班安排?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必须在加班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员工有权拒绝;

3、加班时间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加班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春节安排加班后能否补休

春节加班不能安排补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能就加班补偿方式达成一致时,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替代支付加班费。而在一般工作日和法定工作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则只能采用支付加班费的方式而不能选择补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