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立案并不是一般处罚程序中的必经程序。现场处罚案件不立案,直接处理;而立案查处案件则先立案,后调查。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是先立案后调查。如果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达到法定的立案条件的,需要由人民或者公诉案件立案侦查。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属于机关管辖的,需要机关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