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于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的期限一般为两年,超过该期限的则不可以再向人民进行申诉。根据我国最高人民的出台的规定,人民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等情形的,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人民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人民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