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的条件:
(1)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
(2)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4)有公司名称、章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应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二、成立一个小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本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