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来源:保捱科技网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4、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一、强制拆迁的方式: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另一种是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