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期间,机关可以对其实行居住地的措施。但被取保候审人有权申请解除该。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因案件需要对被告人实行居住或者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告知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说明理由和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于容留罪、窝藏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行居住、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第四款规定:“有可能逃匿、毁灭证据或者妨害诉讼活动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机关或者人民提出申请解除居住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权向机关或提出申请解除居住地,机关或应当依据案情进行审批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