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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18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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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18岁一般没有抚养费,但是如果子女已成年,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完全生活的,父母有能力支付的,就还有抚养费,抚养费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一、儿子没成年要孩子离婚父亲不管怎么办?

孩子成年后离婚父亲一般是可以不用管孩子的,但是如果孩子还不能生活,则还要支付抚养费。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子女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当然是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三、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多大

父母应当承担18岁以上但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因主观原因仍在学校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具体如下:

1、父母通常在18岁之前抚养孩子,18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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