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违法。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押金,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曾经交付押金的,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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