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看守所知道被拘留人的拘留时间。为防止超期羁押,看守所会掌握关押人员的羁押期间。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向送《人犯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报告书》,同时抄送办案机关和上级机关。人犯延长审理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于批准之后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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