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婚前债务由个人偿还,配偶无责任。离婚时,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继承财产等需共同分割。债权人可只起诉一方,但可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离婚协议或判决已处理财产分割后,债权人仍可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承担债务后要求另一方承担,应支持。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时婚前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婚前债务处理方式为:属于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由个人偿还,其配偶并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否只起诉夫妻一方
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只起诉夫妻一方的。且经人民依法判决后。债权人可以依据生效裁判文书,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应予支持。
结语
夫妻离婚时,婚前债务由个人偿还,配偶无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需协议清偿或由判决。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等。债权人可起诉夫妻一方,可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离婚协议或文书已处理财产分割后,债权人仍可主张夫妻共同债务权利,应支持另一方承担相应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