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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首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保捱科技网

自首的认定标准如下: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投案。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一、投案与自首有什么区别

投案与自首的区别:

1、自首不仅要主动自愿投案,还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投案是量刑考虑的情节,自首属于法定从轻情节或者减轻情节。

下列情形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受伤或者委托他人先投案,或者先用信函、电话投案的;

3、犯罪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犯罪;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

5、经核实准备投案,或者在投案途中被机关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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