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担保物权如何执行

担保物权如何执行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分析: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即:纳税人发生欠税后所作的财产抵押、质押、留置的,在执行纳税人的财产时,欠缴的税款应当优先执行,债权人拥有的担保物权应当在清偿税收之后有节余的,再按担保法的规定落实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