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物业管理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解除方式,其中包括合同期限已届满、当事人违约或侵害对方权益、双方商定解除合同等。同时,文章还提到了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时间要求以及因合同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第三方调解、提交仲裁机关仲裁和提起诉讼等。
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
1. 合同期限已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物业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物业服务的时间,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续订合同的意图,物业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解除终止通常出现在物业存在过失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二、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提前多久
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物业合同,应提前60天告知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业主大会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提前60天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因合同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
通常情况下,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后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第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即业主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第二,由第三人调解。
第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双方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四,提起诉讼。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请求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拓展延伸
物业管理纠纷是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与其他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这些纠纷可能会对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依法处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签订书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及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居委会、物业所在地的物业服务行业协会或者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记录、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议等。
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需要依法进行,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物业管理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合同期限已届满、当事人一方违约经判决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判决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物业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物业服务的时间,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续订合同的意图,物业合同自然终止。合同解除终止通常出现在物业存在过失的情况下。业主大会通过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而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物业合同,应提前60天告知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业主委员会也应提前60天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因合同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