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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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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的办理地点如下:

1、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3、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公租房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网站进行申请,但是需要在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中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住房保障机构。

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综上所述,第一种是到户口所在地的或者乡镇的住房保障部门窗口进行办理。第二种是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办事窗口提出申请。第三种是关注当地房管局公众号或者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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