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村里有权利干涉个人房屋买卖吗

村里有权利干涉个人房屋买卖吗

来源:保捱科技网

通常情况下,农村个人房屋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买卖流转,村委会不会进行干预,但卖给外村人,是法律所禁止的,会受到村委会的干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制定。

一、村委会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委会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屋买卖关系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吗

房屋买卖关系不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合同是对法律关系的协议,而法律关系是合同的中心内容,二者不能等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