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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开票应该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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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后,并且进行了税务登记,可以向税务局申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法规抵触的,依照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法规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分公司可以开票吗

不可以,分公司负责办理部分业务,总公司才是具有最终解释权的,不管分公司接到还是总公司接到,外经证必须是总部开具的,法律问题也是总部承担的最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建筑分公司可以开票吗

可以。如果分公司可以核算,而且也有做税务登记,是可以对外开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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