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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有哪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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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的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一、农村建设用地能盖房子吗

基本上农村的村民都是通过自建房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的,一般都是利用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为主,农村建设用地是否可以盖房子的话则需要根据农村土地的性质而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农村建设住宅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依法经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也就是说,农村建设用地是能够盖房子的,但是如果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多少年没盖好宅基地可以收回

只要两年没有盖房子的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对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但已满二年未建房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市、县(区)级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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