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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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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鉴证机关是当地劳动行政机关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劳动合同鉴证,是指一些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的进行审查监督的一项措施,在鉴证过程中,如劳动合同不合法、不可行,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要有几份劳动合同

2-3份。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签订后应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在鉴证劳动合同时,鉴证部门留存一份,签订劳动合同的份数应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来确定,至少要保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各有一份。

三、签订工作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点

工作签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进行赔偿;

2、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双方基本身份信息、工资、社会保险、工资地点、工作时间等相关内容;

3、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第四条劳动合同鉴证的范围主要是:

(一)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从城镇和农村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私营企业雇主招用雇工,个体工商户招用帮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外商投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或续订的劳动合同;

(六)其它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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