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羁押是根据的审查结果决定的。
一、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样的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主要是分三个阶段: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理阶段。1、在侦查阶段,由刑事侦查机关(机关或)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依法定程序展开刑事侦查,其工作的内容有: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调取、收集与犯罪有关的证据,侦查终结后向移送起诉。2、在审查起诉阶段,则由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向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3、在审理阶段,则是由依照法定程序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根据具体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如果罪名成立的,则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罪名不成立,则作出无罪判决。
二、一般专案组案件多久结案
看具体情况,没有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和审判阶段(人民)。侦查阶段,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提请批捕,审查逮捕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此阶段最快可为3-10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审判阶段,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二个月,最长是六个月。
三、刑事案件移交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
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理论上,侦查阶段从逮捕开始起算可以最长7个月才会到,但一般情形下不会到这么长的情形,一般2-3个月的期限比较常见。
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延两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