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正规叫“专用”,为何“专用”?因为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资格使用这种,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而且一般纳税人也不是什么场合都能够使用,只有在特定的场合才能使用,例如直接销售给普通消费者使用的商品就不能够开具。我国境内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价,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得一种流转税。专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制度而使用的新型,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相比,有如下特点:
(1)使用的主体不同: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
(2)的内容不同:专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容;普通中则没有关于方面的内容。
(3)的联次不同:“专用有四个基本联次,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的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普通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4)的作用不同:专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条 应当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全国统一监制章的式样和版面印刷的要求,由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监制章。
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