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收取加工费一般是进行委托加工,如果企业可以取得专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在税务上,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其中,受托方可能需要找垫部分辅助材料。在此经营活动中,能抵扣的有:购入机器设备所取得专用上列明的额,购入电力取得的专用上列明的额,购买材料所取得的上列明的额,还有其他购入生产需要的低值易耗品等所取得的专用上列明的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四条 的基本内容包括:的名称、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管理需要,确定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