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欠款人与债务人的区别

欠款人与债务人的区别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分析:1、性质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2.含义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3、法定义务不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一、债权人什么意思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二、债务人符合什么立案条件可以起诉债权人

债务人符合以下立案条件可以起诉债权人:

1、债务人对债务金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向起诉债权人,向申请确认债务金额;

2、债务利息有争议的,债权人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起诉确定利息。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