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行政拘留五天从当事人被拘留那天时间算,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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