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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