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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年休假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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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产假和年假是不冲突的,企业不能以女职工即将休产假或已经休产假为由,剥夺她们休年假的权利。 女职工向企业申请休年假,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但如果不批准女职工休年假的,就需要向女职工支付未休年休假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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